【本報訊】卅一歲已婚男教師鍾朝發,上門替現年十三歲的小學女生私人補習時涉多次摸胸和大腿,被控三項非禮罪,受審後昨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辯方欲申請訟費,裁判官指被告直認和事主有身體接觸,而他身為老師,應明白此舉不妥,辯方最終放棄申請。
裁判官裁決指,女事主X稱曾想過前年八月發生的兩次事件會否純屬誤會,至被告去年二月用WhatsApp向X發「心心」圖案,X才改變想法,惟裁判官看過相關紀錄後,認為對話只屬正常對話,被告因X開始對數學有興趣,才發圖案以示稱讚。
裁判官指被告承認為令X專心上課而觸碰X的手和肩膊,故不排除X收到圖案後或誇張回憶,想成兩人有奇怪的身體接觸。裁判官認為單靠X證供不足以定罪,加上X曾承認被告去年三月第三個案發日未曾碰到其胸部,故裁定被告三罪不成立。
案件編號:KCCC 42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