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委員會商業樓宇小組昨通過明年一月一日起調高轄下公共屋邨、居屋屋苑、商場及工廠大廈共一百五十二個停車場的租金,加幅由百分之三至六,其中私家車泊車位月租收費上調約百分之六,是自二○一二年以來,連續第八年加租。
委員之一的立法會議員柯創盛指今次加幅高於通脹,令人難以接受,又指公屋住戶大多為基層家庭,使用屋邨停車場的車輛包括私家車和輕型貨車,除代步工具外,不少更是基層家庭的「揾食車」,房委會停車場加租,對他們來說是百上加斤,但無奈只有「硬啃」。他又憂房委會帶頭掀起加風,令其他機構跟隨。
民建聯觀塘支部昨午到房委會總部請願,不滿房委會停車場按照租用率分三個級別收費,分別為使用量五成或以下、五成至九成,以及九成或以上三種級別,使用率愈高,租金便愈貴,一旦「升級」至另一級別,收費更會按級飆升,部分車場可能加租達百分之十七點六,機制十分不合理,要求房委會改善停車場租金機制,訂定租金時需考慮租戶的承擔能力。
觀塘區議員顏汶羽批評房委會月租車位調整機制是自導自演劇本,「房委會起樓時車位預得少,供應少,自然使用率高,之後按使用率收錢,最終由基層車主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