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行政署一四年七月把被稱為「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下稱前地)加裝圍欄,並禁止市民在周一至周六進入,而周日若進入該處集會,要獲行政署批准。有「覆核王二號」之稱的退休攝影師張德榮,就措施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昨指該措施已構成不合比例地限制集會和表達自由,因此裁定政府違憲。
政府稱制訂該措施,是為確保政總可正常運作和不受干擾,並指以往有在前地參與大型示威的人士拒絕離開,使公務員上班嚴重受阻。法官昨指,若只是一個人周一至周六在前地靜坐抗議,不會嚴重影響到政總正常運作,看不到有合理原因要被完全禁止。可是,不論集會的方式或預計參與人數多少,該措施都不容許政府酌情處理,而申請人張德榮今次申請在前地集會被拒絕,純粹只是因集會日期是周五。
法官續指,集會自由也同時涵蓋集會地點,所有對集會自由的限制都要合比例,但該措施不合比例地限制集會自由。另外,政府是基於錯誤的法律原則制訂該措施,以為身為業主便有權禁止任何人進入前地表達意見和集會,但私人業主權利不能凌駕集會,該措施因此也屬不合法。
案件編號:HCAL 13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