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周末東方報業組織同事到西貢龍蝦灣執垃圾,行動約兩小時就結束了,不是因為無垃圾可執,而是垃圾多得驚人,帶來的垃圾袋很快全部被塞爆,有參與行動的一位九歲小朋友很認真地記下戰果:拖鞋四十八雙,膠樽一百多個,其他的塑膠物品不計其數。
小朋友尚且戰績彪炳,大人就更不用說了。膠樽、拖鞋、瓶蓋等尚屬小物件,膠桶、膠球、魚網、船纜、舢舨等等大宗物件也是多到數不清,而颱風山竹過後,垃圾與斷樹殘枝糾纏在一起,大大增加清潔的難度。曾為潛水、釣魚及郊遊勝地的龍蝦灣垃圾如山,令人痛心、無奈,更令人憤怒。
痛心,是因為類似龍蝦灣的垃圾灣在全港不計其數,有些已被命名為「垃圾灣」;無奈,是因為香港自詡文明都市,其實缺德者眾,無論義工發起多少次清潔行動,垃圾總是執走一批又一批;憤怒,是因為港府官僚胡混度日,雖然多個部門負責環境衞生工作,但慣於推莊卸責,三個和尚沒水喝。環境局一味「寓禁於徵」,這也收費那也收費,但對於丟棄在海灣、行山徑等公眾場所的大量膠袋、膠樽,向誰去收費呢?
早有人建議發動暫時失業領取綜援的人士參與定時義務勞動,或資助民間團體承包清潔工作,港府不差錢,而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大問題。是不為也,非不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