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保險公司追新昌2300萬

【本報訊】早前被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終止M+博物館建造工程合約的新昌營造廠有限公司,連同同集團的另外兩間公司,昨日遭昆士蘭聯保保險有限公司入稟高院,指它們向新昌集團一方發出逾二千三百萬元的債券,但新昌卻無履行合約責任支付金錢,故興訟向新昌追討該筆款項。

原告昆士蘭聯保保險有限公司,被告是新昌集團旗下的三間公司。入稟狀指原告在一四年與新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訂立擔保債券協議,協議是原告向新昌集團發出價值五千萬元債券。翌年雙方修訂協議,將債券金額增至一億元。而新昌集團旗下兩間公司新昌營造廠有限公司及新昌營造廠(亞洲)有限公司,則擔任新昌集團控股的擔保人。原告表示,它在一五年九月向新昌集團控股發出兩張債券,金額共一千一百多萬元。至去年,它再向新昌營造廠(亞洲)發出一張一千二百萬元債券。但上述公司至今均無支付上述兩筆款項。

官准另一公司接替清盤呈請人

另外,新昌營造廠有限公司今年八月被堅穩工程有限公司入稟高院呈請清盤,惟堅穩已和新昌和解,高院聆案官昨批准撤回呈請,同時批准另一債權人五洲建築有限公司,接替為新的清盤呈請人。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十二日再訊。

案件編號:HCA 2664-2665/2018, HCCW 23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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