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在九巴任職的「超級巴士迷」,去年二月十二日的廿歲生辰當天以「另類方式」慶祝,夥同另外兩名同屬巴士迷的九巴職員,潛進屯門三個巴士站的站長室搜掠,只為了把數十項「原裝正版」的巴士路線膠牌及路線紙等心頭好,據為己有。其中一名同黨更就地偷駕巴士,以接載他們穿梭三站犯案。「超級巴士迷」今年四月在區院承認三項串謀爆竊罪,被判監禁兩年,他昨在高院上訴庭獲判上訴減刑得直,刑期由兩年減至一年。
現年廿一歲上訴人郭俊廷,被其代表律師形容他是「超級巴士迷」。代表律師指原審法官未有充分考慮本案的特殊案情,以及未有考慮上訴人事發時年紀尚輕,量刑時應以「更生」作為因素。
上訴庭法官認同本案案情極之特殊,站長室內無貴重物品,上訴人亦無意去偷取貴重物品;法官又指上訴人的行為雖然極為不智,但亦可理解成年輕人的搗蛋惡作劇;再加上上訴人犯案時年僅廿歲,之前無案底,法官認為可以「較仁慈」的態度處理本案。
法官強調,絕無鼓勵或縱容此類罪行之意,並指今次判決是極其特殊,才將刑期減至一年;法官表示若犯事者稍為年長,未必會作出這般的寬大處理。
案件編號:CACC 13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