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總平等機會主任林小慧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稱今年四月因投訴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陳章明而遭無理解僱,向該會追討合約餘下的薪金逾一百卅萬元,或要求復職直至約滿。案件昨再度提訊,平機會代表強調已跟足合約支付三個月代通知金等,惟林認為自己投訴陳章明是被終止合約的「唯一原因」,屬無理解僱。案件押後至明年三月再訊。
昨日審訊中,審裁官沈其亮提醒雙方,政府今年修訂《僱傭條例》有關復職及再次聘用的條文,要求雙方細閱是否適用於此案。平機會代表指林的空缺已有人填補,該會亦認為林無理據申索,故無法安排她復職,更多次強調林工作表現欠佳,與多個部門關係不理想。
林不同意平機會說法,重申在該會工作廿二年,若表現欠佳,不會獲聘多年,更稱上司曾形容她表現傑出。她指當得知被解僱時,感到「十分震驚」,她相信投訴陳章明是被解僱的唯一原因。
此外,昨日審訊應林要求以英語進行。平機會代表曾提出改用廣東話,因上次審訊使用廣東話,加上平機會主任的服務對象九成九以上使用廣東話,認為林能聽懂。林反指聆訊並非工作,上次廣東話審訊令她難以跟上,坦言被終止合約及對簿公堂令她壓力大增,需接受醫生治療,故冀能使用英語,減輕語言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