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磡建都市公園 或引入私營發展

【本報訊】紅磡碼頭前方擬建一個佔地二點二公頃的都市公園。發展局擬於今年底前開展一項市場意向調查,協助政府考慮是否引入私營界別參與發展公園,即將公園長期租予私營界別營運。

根據發展局向區議會呈交的文件,鑑於紅磡海濱的地利及運輸通達性,區內多元化的發展,預料可吸引當地居民和遊人前往該處,因此該局認為值得為擬建的都市公園探討嶄新的管理模式,引入私營界別參與有關用地的發展,不限牟利與否。

合理年期批租 不售地

政府強調不會出售該用地,而會以合理的年期長期批租予私營界別,致使公園項目財政上可行。政府有意在整個合約期內建立持續的監察制度,並加入公眾參與,確保用地得到最符合公眾利益的發展和管理。而項目須以自負盈虧方式持續經營,同時或須於落成及營運數年後與政府攤分收入。營運者須負責設計、建造、管理及保養有關用地設施。

文件顯示,擬建公園用途需要符合當區居民及廣大市民的需要,同時必須與周邊地區現存的活動互相配合而非與之重疊。舉例該區已有充足零售餐飲設施,從多元海濱發展和照顧市民需要的角度而言,上述用地應用作發展零售餐飲以外的設施。

該用地的現有設施包括露天公共運輸交匯處、過境巴士總站、旅遊車停車場等。該局指若發展都市公園進程順利,上述設施最快可於明年第一季重置或分階段移離該用地,騰出整幅用地作進一步發展。至於上述用地前方現有一段逾百米長的海濱長廊,日後須繼續全天候對市民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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