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生物氣轉電力 議員質疑利益輸送

【本報訊】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討論環境保護署建議在沙嶺設計和興建回收中心第二期,涉款逾廿四億五千萬元,屆時每天可處理約三百公噸工商業廚餘,主要來自上水、粉嶺、元朗及沙田等地。現時當局在處理廚餘時,會把所產生的生物氣轉為電力,並會輸送至電力公司的電網,但有不少議員質疑,如政府會以成本價賣予電力公司,當中是否涉利益輸送。

成本價售予電力公司

議員陳克勤指出,現時回收中心第一期一年大約為三千個家庭用戶產生電力,現時每度電逾一元,而成本價則只需數毫子。他認為,如政府以成本價賣予電力公司是蝕本,而且是「益咗電力公司」,如政府以較高價錢賣電予電力公司,所得成本能作補貼,解決廚餘廠運送問題。議員鄭松泰亦指,市民會質疑為何政府幫電力公司造電後,卻以成本價賣出,認為有利益輸送之嫌。

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解釋,當局有就價格作出考量,如以成本價賣予電力公司,相關公司未必有太多利益,如政府高於成本價出售,擔心住戶須分擔電價,認為現時的安排是較為合乎公眾利益。

謝又指,政府將於二○二一年起,在沙田區收集家居廚餘,並在沙田污水處理廠試行共同處理污泥及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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