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速度」再次成為笑話,再有涉及地區的項目籌謀多年仍未落實,今次是「人人暢道通行」計劃,原意是為全港各區符合條件的行人天橋、高架行人路及行人隧道加建無障礙設施,方便市民上落,據報當局已選定二百五十個遍布各區的地點進行推展,但計劃由提出至今已經六年,只有不足四成項目完成,餘下超過六成項目仍在施工,甚至仍處於進行勘測或設計工作的階段。
「人人暢道通行」計劃推出六年,只有不足四成項目完成,工作進度實在是慢得令人難以想像,值得有關方面進行衡工量值跟進,因為按照常理推斷,地區領袖只會為興建項目選址爭崩頭,除此以外,理應是全面配合推進更多無障礙設施落實。既然地區領袖沒有出手阻撓的誘因,問題的根源在於官僚部門行事,程序推展上沒有跨越突破,始終六年不是短時間,連一半項目也未能完成,實在是慢得離譜。
但更可笑的是,原來政府「舊債未還」,又計劃推展新一階段計劃。其實若然政府有足夠人力物力,理應全部投放完成「舊債」,因為與「舊債」同步推展「新債」,最怕是「眼高手低,高開低收」,給予市民更多錯誤期望,甚或是「等到花兒也謝了」,也無法享用有關無障礙設施。
同樣全城大罵進度不似預期的,還有全港十八區區議會一億元「社區重點項目計劃」,有關計劃推出至今快將六年,只有部分項目完工啟用,而觀塘海濱音樂噴泉及灣仔摩頓臺活動中心工程項目,至今仍未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開綠燈」,而從常理去推斷,觀塘海濱音樂噴泉由區議會構思醞釀,直至工程項目完工落成,橫跨三屆區議會任期相信毫無懸念。也許申訴專員公署又是時候「開檔案」,了解涉及地區的工程項目推展工作又慢又拖的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