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佳士得向張兆輝大姨索償

【本報訊】藝人張兆輝太太郭碧妍之胞姊、翡翠玉器商人郭碧紅,近月捲入生意糾紛。一名向她購買價值高達三千五百萬元翡翠首飾的姓鄭男子聲稱,他把首飾交佳士得拍賣行拍賣時,佳士得卻指該行才是該批首飾的物主,有關首飾乃該行交給郭碧紅的公司供潛在買家鑑定。鄭上月底已入稟高院向佳士得追討首飾,但事隔近兩周後,佳士得日前亦採取法律行動,入稟高院民事控告郭碧紅及其公司,指郭擅自干擾佳士得的財產產權,要求法庭頒令要郭負責它被買家控告而招致的費用。

稱無准許郭碧紅出售

本案原告佳士得香港有限公司,被告包括郭碧紅及其安碧玉器珠寶公司。資料顯示,原告於上月卅一日,被男子鄭大甫(譯音)及其名下之商機集團有限公司入稟高院控告。鄭當時稱,他早前以三千五百萬元,從郭碧紅的公司買了一條翡翠頸鏈、一枚翡翠戒指及一對翡翠耳環,他透過公司委託佳士得將首飾拍賣,但佳士得無遵照合約拍賣,相反在三個月後主動接觸鄭,聲稱佳士得才是首飾的物主,從無准許郭碧紅將之出售,故拒將首飾交回鄭。

鄭指他其後向郭查問,獲郭確認她已向佳士得買斷上述首飾,於是繼續與佳士得交涉。鄭除入稟要求法庭頒令要佳士得交還首飾外,更報案要求警方作刑事調查。

在上述案件中被控告的佳士得,日前以原告身份向郭碧紅及其公司興訟。佳士得在本案堅持它是上述三件首飾的物主,並在入稟狀指控被告不合法及不當地干擾其名下首飾的產權。佳士得因此要求法庭頒令,如它因被告上述的不當行為而蒙受任何損失,要由被告全數承擔。原告特別指明,被告要承擔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它被鄭大甫控告的官司須支付的所有費用。資料顯示,張兆輝與太太郭碧妍早前曾刊登聲明,表明與郭碧紅的生意無關。

案件編號:HCA 2643/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