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邊防涉越境佔港地

【本報訊】內地邊防人員被指涉嫌越境佔用香港土地。《傳真社》報道,香港沙頭角邊境禁區內一幅面積約二萬呎土地,被廣東邊防部隊佔用最少六年,並圍封開墾作農田,香港業主並不知情,又指內地人員更自行建橋過沙頭角河,未經出入境程序進出香港範圍,該社更目睹部隊人員多次自由進出香港邊境,包括越境倒垃圾。

被指遭佔用香港土地位於沙頭角管制站西北面,邊界與深圳鹽田區的廣東邊防六支隊十三中隊的營區接壤,圍封土地面積約二點一萬平方呎,該土地旁建有一道石屎橋橫跨沙頭角河兩邊。根據地政總署資料,兩地邊界位處橋正中間,即過橋一半已經屬越境。

改河道走線 繞入香港境內

報道指,距石屎橋不遠的營區網球場內有一道閘門可通往被圍封土地,閘外有一個簡體字紅色告示牌,上寫着二○一二年在上級黨委機關、鹽田區委區沙頭角辦事處和民政部門支持下,中隊官兵將營區邊角地帶開墾成「綠色莊園」。報道指,沙頭角河河道走線原與香港邊界線重疊,但從一二年十一月衞星圖片可見,相關地段河道走線被更改,偏離兩地邊界,由北往南移、繞進香港境內。

宣稱緩衝區 進入毋須批准

該社向廣東邊防六支隊十三中隊查詢,引述負責的梁隊長回應指,有關範圍在河北面,無越過香港邊境,但當記者告知對方河道曾向南移,對方就指自己去年底才調派過來,當時河道已修好,對此並不清楚。梁又解釋傾倒的是樹葉而非垃圾,又指過橋後的地方是緩衝區,不須得香港准許進入:「我們發現甚麼偷渡走私,也可以進入這個區域進行抓捕。」

疑被佔用範圍位於香港丈量約份第七十二約地段第一百八十五、一百八十六、一百八十八、一百九十一及二百一十三號,涉五幅私人土地。報道引述兩塊地的業主指無收過政府收地通知,對被佔用亦不知情;他們上周五曾到地政總署北區地政處查詢,發現該署不知相關土地被內地佔用。

該社又指,有內地傳媒去年六月十四日曾報道,指鹽田區委副書記吳德林率領該區環水局主要負責人等,實地視察沙頭角河治理工作,該社稱從相中背景可見一行人當時是位處香港境內。該社指曾向發展局、保安局、地政總署及警方查詢,截稿前均未有回覆。有政黨指事件令人不解、吃驚及憤怒,如港府六年來都不知情,是疏於管治;如知情就是出賣香港,促請港府解釋及改正,並向香港人公開道歉。

警:會了解事件 議員轟失職

保安局及警方均回應表示知悉相關報道,會了解事件。地政總署表示,北區地政處正跟進及了解相關情況。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說比對自二○一○年至今的地政總署航空圖片後,發現一三至一七年幾張測繪處航空照片,有部分「紅箭嘴」指着香港境內土地竟然「被塗白」,造成新聞中邊防使用的地區。他認為事件揭示了警方巡邏馬虎了事,地政總署測繪處製作航空照片時接連失誤,連香港邊境在哪裏也搞錯,嚴重失職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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