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男商人被指襲擊及性侵犯年輕他廿五載的律師女友案,辯方昨結案陳詞時指,被告根本無作出襲擊、非禮及強姦的行為,直指女事主的證供站不住腳、不合邏輯且有疑點,而且她與被指為第三者的蕭姓男大狀之口供,有很多不符的地方,辯方質疑二人「作古仔作得唔妥當」。辯方指出,女事主不甘被告破壞了她過往建立的形象,毀壞了她的名聲,不能排除她為報復而誣告被告,在將來以受害者姿態「重出江湖」。
五十八歲被告陳偉強被控於一六年四月卅日襲擊及非禮卅三歲女事主X,並於六月廿九日強姦X。辯方陳詞時指被告承認有做過破壞X形象的事,亦有製作單張抹黑蕭大狀,但並無做過涉案的三項控罪。
辯方指從被告及X的手機通話紀錄,可見X指稱被強姦該段時間,二人先後與他人通電話,故實質剩下的時間只有廿多分鐘。但X指被告與她爭吵了半小時才性侵犯她,即使是大概時間,被告亦不夠時間性侵犯X;另外,蕭供稱當日見到X臉頰紅腫,但X當日與被告在餐廳午膳時,遭閉路電視拍下片段,當中並沒見到她臉頰紅腫甚或任何傷勢。辯方又指X身為律師,如曾遭強姦,當時不可能沒想過即時報警或拍下傷勢照片等證據。辯方亦指有關當日X有否向蕭提及遭被告侵犯的詳情,二人證供亦明顯不符。
辯方直指X是一個會為自己野心而「鑽空子」的人,有機會為自己利益而不擇手段,甚或誣告被告作報復。辯方陳詞完畢,法官將於周五開始指引陪審團。
案件編號:HCCC 3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