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滲水辦無能,有投訴個案拖足十六年,滲水辦至今仍未能查出滲水源頭,最後竟以「無即時危險」為由暫停調查,結果有關單位的滲水位置更由一處變兩處,石屎脫落至鋼筋外露,淪為「危樓」,住戶被迫遷出另租房住。住戶炮轟滲水辦推卸責任,「有大屋無得住,反而要另花錢租房蝸居!」
市民劉先生於九七年購入九龍灣麗晶花園一個低層單位,入住五年後即○二年,家中睡房天花的一角首先出現滲水,每逢下雨,睡房的衣櫃前便有一攤積水,他於是向管理處投訴,隨後滲水辦職員上門五至六次,拍攝及檢測滲水的天花,進行一大堆程序,可惜仍未能找出源頭,滲水情況持續,滲水辦其後更以無法查出源頭而暫停調查。
至三、四年前,劉先生家中滲水情況惡化,由睡房蔓延至浴室,浴室橫樑的天花不停脫落「日日飄雪」,橫樑露出鋼筋,最嚴重的一次睡房中竟然有兩吋乘三吋大的石屎剝落,「好彩跌在床邊,斜少少可能命都冇!」
劉先生形容單位已淪為「危樓」,滲水問題嚴重影響生活。他曾多次向滲水辦投訴但無果,更諷刺的是他收到滲水辦第二次發出的暫停調查通知書,理由竟是「無即時危險」。
由於擔心天花石屎剝落,劉先生去年十月起被迫遷出單位,租住鄰近的蝸居棲身,苦嘆「大屋都無得住!」炮轟滲水辦無心解決問題,部門互相推卸責任,未解決問題即匆匆結案,他會繼續向政府投訴反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