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公仔機由日本風靡至中港台,本港小店愈開愈多,深受大小朋友歡迎。近年更湧現「無人店」,場內為節省成本沒有職員看管,玩家自行兌換代幣換取夾公仔機會,但大部分店舖均未申領相關牌照。有商場最近十多間店遭警方警告而停業,有店主反映申請牌照困難,立法會議員亦批評申請門檻過高,不利中小型商戶生存。
「如在操作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絡。」在旺角一個商場,三層樓至少有四間夾公仔機店,惟店內均沒有職員,只留有聯絡電話。玩家只需在店內兌幣機以指定金額幣值兌換代幣,平均每枚代幣為二至三元,即可按每部機要求投入一至兩枚代幣換取夾公仔機會一次。周末下午吸引不少年輕人前來消遣,不少人夾完又夾,誓要奪得心頭好。
此類「無人」夾公仔機店大行其道,葵芳一個商場內,二樓和三樓至少各有兩間,分別放置六至八部夾公仔機。該商場人流暢旺,色彩繽紛的公仔和輕快的音樂吸引不少情侶、學生和一家大小駐足,遇上心儀公仔就自行兌換代幣試手氣。有人半小時已兌換二百元代幣,亦有父親帶同兒子一試。不過,據食物環境衞生署資料,旺角和葵芳的夾公仔機店均沒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我哋都覺得好無奈,啱啱開業幾個月就搞成咁!」石門一間商場內,原本亦有十多間類似小店,惟近日警方在場內打擊無牌經營夾公仔店,商場內十多間店因而停業。開設雜貨店兼夾公仔店的店主正忙於為機器內的公仔貼上標價出售,「每部機都要幾千蚊買返嚟,暫時都計唔到蝕咗幾多。」該場內的夾公仔機小店近兩年愈開愈多,吸引不少人慕名而來。
店主轉述警方稱小店沒有領取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有聽過要攞牌,但係(申請)對各方面要求好高,我哋呢啲小店好難申請到。」專誠來商場的夾公仔玩家亦只有望門興嘆。
據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資料,要經營有獎娛樂遊戲的人士,須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及由食環署簽發的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申請公眾娛樂場所牌照需達到一系列消防、樓宇安全及衞生等要求,並要經消防處、屋宇署及機電工程署等多個部門審批後,再經申請審查小組會議決定,每年牌照費用為一萬六千元;而有獎娛樂遊戲牌照年費三千二百元,每年牌照開支近二萬元。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警告,任何人經營此類夾公仔機店,如未申領有關牌照,可能已觸犯《賭博條例》。倘若顧客不能確定在付款後能否從機器取得任何物品,或機器中有部分物品的金錢價值大幅高於其餘物品,或高於每次抽取物品所需付出的金額,則透過此等機器抽取物品,已可被視為符合《賭博條例》下定義的「博彩」,設置機器者或營運者須受《賭博條例》所規管,否則最高可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呼籲政府為小商家「開啲門路」,不宜將有關牌照的申請要求訂得太高,應在方便營商的原則下,按不同營商規模設立相應豁免制度,簡化牌照申請程序。另外,有關部門應加強與業界溝通,宣傳和解釋相關規例,減少商家因誤墮法網而造成不必要損失。
民政署回應指,法例規定經營有獎娛樂博彩遊戲受《賭博條例》監管。任何人士擬組織及經營,須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有關處所必須已申領由食環署簽發的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署方轄下的牌照處會將無牌經營有獎娛樂遊戲的個案轉交警務處跟進。
警務處回應指,警方會巡查及進行執法工作,如收到對有關處所的投訴舉報會作出跟進調查,亦會根據所搜集得到的證據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惟民政署及警方均未有備存相關執法數字。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