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才計劃9宗涉呃居港權

部分人為了移居香港,不惜以身試法。入境處正刑事調查九宗懷疑提交失實資料或作虛假陳述的「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申請個案。保安局指,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入境簽證或進入許可,一經發現,入境處會依法宣布其簽證或進入許可無效,並將有關人士遣返原居地,即使有關人士已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並取得香港居留權,入境處會依法取消其香港居留權、將有關人士遣返。

保安局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的提問時指,自二○一四年至一八年九月,入境處深入調查十二宗懷疑提交失實資料或作虛假陳述的「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申請。針對該十二宗個案,所有申請已因未能提供足夠資料而終止處理,或申請人自行撤回,入境處正刑事調查當中九宗個案。

當局指,如入境處接獲任何有關提交失實資料或作虛假陳述的舉報,入境處會深入調查可疑個案。

定罪最高判囚14年

當局續稱,任何人在向入境處提交入境簽證或進入許可申請時,提供任何失實資料或作任何虛假陳述,均屬違法,入境處除會拒絕有關申請外,亦會對個案展開刑事調查,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另外,任何人製造、管有或使用虛假文書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四年。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旨在吸引高技術人才或優才來港定居,是設有配額的移民計劃,分為「綜合計分制」及「成就計分制」,符合相關資格的申請,將交「輸入優秀人才及專才諮詢委員會」進一步評核,而諮詢委員會考慮香港社會經濟需要、申請人所屬界別及其他相關因素後,向入境處建議如何分配名額。

去年411人成功申來港

資料顯示,優才計劃二○○六年六月推出,世界各地優秀人才來港定居前毋須先獲本地僱主聘任。二○一七年,共有四百一十一名申請人成功獲分配名額,當中三百八十一人來自「綜合計分制」,而來自「成就計分制」則有三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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