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多流弊政府後年夾硬嚟

都市固體廢物徵費拖足十四年,政府昨日終於宣布,明天刊憲及本月十四日向立法會提交《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最快於二○二○年年底,全港落實垃圾徵費,日後市民必須購買指定垃圾袋拋棄垃圾,違例者將被罰款一千五百元。對於政府斷然以徵費處理垃圾圍城一事,有立法會議員及業界批評當局處理源頭減廢、回收配套甚至垃圾收集等一團糟(見表二),本港面對十大衞生亂象,憂慮徵費造成全港「亂龍」,更有議員言明「回收未做好,談何徵費?!」

俗稱垃圾徵費的草案將於明日刊憲,根據政府草案,市民須以指定垃圾袋拋棄垃圾,每個垃圾袋附有防偽標籤,在徵費實施頭三年,指定垃圾袋收費定為每公升容量的收費一毫一,垃圾袋共分九種容量(見表一),估計三人家庭每月將繳付三十三元至五十一元,而市民屆時可於超級市場、便利店、油站和郵政局等約四千個銷售點購買指定垃圾袋,鄉郊則會設自動售賣機。至於工商垃圾,則會採按重量徵收「入閘費」的方式推行;另外,當局會向綜援人士或家庭提供每人每月十元的援助。上述收費水平將在實施三年後檢討。

適應期半年 違例者判罰1500元

當局估計,條例草案本月十四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後,最快料可於二○二○年年底落實,政府在一九/二○財政年度先增撥約三至四億元作準備,而收費實施的財政年度起,進一步增加撥款至不少於八至十億元,以達致「專款專用」的效果。

法例落實初期會有六個月適應期,先以口頭警告及教育為本,其後會針對黑點進行嚴厲執法,違例者將被定額罰款一千五百元。環境局計劃在環境保護署下設立外展隊,協助市民實踐減廢回收;又推出先導計劃,提供廚餘免費收集服務;及推行應用逆向自動售賣機(膠樽回收機)先導計劃等。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公布計劃時坦言,落實時間表存有變數,未來面對非法棄置垃圾等挑戰,政府會先做好公眾教育。至於有否信心說服立法會支持,他沒有正面回應。黃強調,以往南韓、台北等地區在推行垃圾徵費時,回收配套亦不足,希望法案如「火車頭」,推動其他回收配套「與時並進」。

政界:三色桶成效低 談何徵費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該黨認同減廢、減碳的大方向,但按政府過往的不良紀錄,如建築廢物徵費及「四電一腦」計劃實施後,均衍生非法棄置的問題,擔心徵費會衍生更嚴重衞生風險。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許智峯更明言,「回收未做好,談何徵費?!」許批評,目前社區回收配套嚴重不足,三色桶內一半是垃圾,膠樽回收率只有一成,尤其是廚餘的回收處理進度緩慢,擔心在衆多問題未解決下推出垃圾徵費,會令市民感到不公道。

多個環保團體包括綠領行動、綠色力量、綠惜地球、長春社、環保觸覺、香港地球之友及綠色和平則歡迎政府提出草案,指政府已拖延多年,促請立法會議員盡快審議及通過法例,亦希望市民理解,垃圾徵費是為本港減廢這切身而迫切的問題行前一大步,期望法案能早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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