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物有聲:為反中亂港頻頻漏招

近年屢鬧笑話的律政司,又再提供笑料。在檢控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時,遭辯方揭發原來通訊辦職員並無官方豁免權,換言之,通訊辦乃非法搜證,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對此懵然不知,水平之低實在令人嘩然。

坦白說,律政司早前被高院指誤解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令同類型案件緊急煞停,已經夠荒唐,沒想到堂堂特區法律權威,提出檢控時係威係勢,到頭來被辯方以通訊辦職員涉以手提電話「非法」接收民間電台訊息,亦涉嫌觸犯《電訊條例》反將一軍,一再證明律政司對法律條文非常生疏。

更離譜的是,律政司在被踢爆檢控工作漏洞百出後,決定不向各控方證人發出豁免起訴書,通訊辦人員亦拒絕出庭作供,結果間接令包括曾健成在內的兩名被告得到放生,然而,納稅人以血汗錢養這班劣政多多的律政司,也堪稱嘥米飯。

不過,話分兩頭說,律政司漏招並非首次,這次受惠的對象又是反中亂港陣營,又豈能說只是懶惰與不小心所致?根本上律政司平日工作就是長命工夫長命做,不存在工作太多,掛萬漏一的錯失,觀乎壹淫媒漢奸黎去年六四集會上以粗言辱罵東方報業集團記者一案,律政司拖拉至今,仍是好整以暇,連告還是不告,也不能給出一個說法,如果不是慢工出細貨就是懶散了,否則就只能是存心包庇。

眾所周知,律政司有的是時間,把法律條文倒背如流也還綽綽有餘,看律政司回覆查詢時,對重大檢控失誤以及會否修補相關條文漏洞隻字不提,就足證劣政司認為漏招乃非過失,試想想,若果換上的被告是愛國愛港陣營,又豈有漏招這支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