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在深水埗發生的無屍謀殺案,控方昨於高院繼續播放被告共六段的錄影口供,初時他指在事發前僅與女死者通過電話後,便再無聯絡;但他在錄完上述口供後,晚上突然改稱另一版本,指是男鄉里「阿海」在他家行兇殺害死者。惟當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其說法與調查不符,他即表示「沒有回應」。
五十二歲被告顏永周,被控於前年五月一日在他的深水埗住所內謀殺女子陳秀華(六十二歲)。被告錄了前三段口供影帶後,突然表示「阿Sir,係『阿海』殺阿姨(被告對死者的稱呼)o架。唔關我事o架。」他在第四段錄影中指出事發當晚,他入屋後撞破「阿海」按住死者,一刀插向其頸。
阿海又指「呢啲我嘅事,唔關你事。」並命令被告把一些舊衣服出街丟掉。被告照辦,直至收到阿海來電才敢回家,回去時單位已無人及清理乾淨。被告強調「唔關我事,所以我先繼續喺度住」。他聲稱阿海是他好友,他曾在街上見過阿海與死者在一起,但阿海常換手機號碼,所以難以找到對方。
由於警方當時已找到被告涉嫌出入住所大廈的閉路電視片段,及完成血漬的鑑證程序,故稍後以謀殺罪再次拘捕被告並錄取口供。警方在影帶內指被告於四月時多次使用同一個手機號碼致電死者,起初他指該號碼是他女友,其後又表示「不清楚」。此外,在片段中警員向被告展示在他家搜到的證物,以及閉路電視截圖,質疑他的出入時間與其說法不符;被告對此「沒有回應」,但他亦解釋目睹阿海殺人後思緒慌亂,加上阿海又恐嚇他,令他驚慌及記錯事情。
案件編號:HCCC 10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