揸白牌車搵快錢大學生遇放蛇被捕

大學生揸「白牌車」搵學費?最近警方發覺有「白牌車」司機,公然在二手拍賣App搵客,隨即展開調查,直至昨日採取「放蛇」行動,派出警員喬裝乘客,透過該手機應用程式預約服務。期間,一輛豪華七人車抵達落馬洲,警員要求前往屯門,當抵達目的地時,年輕司機竟索取六百元車資,「放蛇警」表露身份將報稱大學生司機拘捕。

消息指,被捕姓何(廿歲)青年,報稱大學生,涉事七人車為他擁有,但並無相關案底。據悉,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警員,最近接獲情報,指有人在手機二手拍賣的流動應用程式,公然作出非法「白牌車」服務。警方根據該App展開追查,並於昨晨約九時三十分,執行代號「進擊」行動,以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期間,警員喬裝乘客進行「放蛇」,透過該應用程式與對方聯絡,預約在落馬洲交通交匯處上車。

駕名下豪華七人車開工

消息指,一輛豪華七人車準時抵達,警員要求前往屯門黃金海岸,當駛抵目的地時,年輕司機竟向「放蛇警」收取六百元車資,警員隨即表露身份,而預先在場接應的同袍亦現身,將該輛七人車截停。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將姓何司機拘捕。其後,警方發覺他是學生身份,不排除有人利用課餘時間,兼職揸「白牌車」賺學費和搵快錢。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十二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首次定罪可判囚三個月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另外,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十二個月至三年不等,車輛並且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警方十分重視涉及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案件,會繼續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並呼籲市民如有資料提供可與警方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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