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最多罪名司法官員 前檢察長何超明正式撤職

【本報訊】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因詐騙、濫用職權及創立犯罪集團等逾千項罪名被判囚二十一年,目前正在服刑的他昨被澳門政府正式撤職。澳門特區公報刊登檢察官委員會批示,指委員會根據司法官通則向何提紀律程序,經審議後由檢察長報行政長官,並獲批准,依法對何作出撤職處分。

囚21年 賠款逾7500萬

司法官只會在法律特定情況下才可被撤職,包括因明顯嚴重濫用職能,或因明顯嚴重違反固有義務的犯罪而被判刑。

何於去年七月被澳門終審法院判處一千零九十二項罪名成立,判囚二十一年,且需向檢察院賠償七千五百多萬澳門元,並被充公一千三百多萬澳門元財產,是當地至今被控以最多罪名的司法官員,亦是歐文龍世紀巨貪案之後,判刑最高的澳門主要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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