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超強颱風山竹上月襲港,對本港造成嚴重破壞,交通大癱瘓,大量市民未能按時返回工作崗位,因而遭扣減薪金或假期,有意見認為政府要就災後停工立法。有立法會議員於昨日大會上質詢政府會否立法保障僱員,惟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斷言一刀切規管惡劣天氣下工作安排,是不切實可行,拒絕就災後停工立法。
勞工界何啟明直言,打工仔近兩個月是「黑仔到爆炸」,先後受山竹及港鐵事故影響,認為是因政府塞責失職而導致僱員有機會被扣減勤工獎,促政府制訂機制保障僱員權益。另一勞工界議員潘兆平透露,工會收到有僱員於風災後因交通問題缺勤或遲到遭扣薪的個案,直至工會介入才能解決部分個案,反映現行的守則與《僱傭條例》存有落差。
議員郭偉強則指出,政府應對山竹是虎頭蛇尾,善後工作進度緩慢,而政府沒有提供額外辛勞津貼予外判員工,質疑政府食言,視外判服務等同外判責任,是置外判員工的辛勞及安危於不顧。
羅致光表示,一刀切規管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排,而忽略不同行業及社會整體運作需要是不切實可行,而且會影響勞資雙方工作安排的靈活性。
他續指,勞工處已編制「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提供實際指引,亦會提醒僱主因應情況提供合理及可行措施,並採取彈性處理以確保僱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