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涉拖欠服務費 ofo遭追討二千六百萬元

內地共享單車公司ofo陷財困,近月相繼被債主入稟追討。曾為共享單車公司ofo提供進出口服務的公司,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聲稱被ofo拖欠九個月的服務費,涉款三百三十八萬美元(約二千六百五十萬港元),並要求法庭下令ofo付款及支付每年百分之八的利息。

入稟狀指稱,原告勵鼎亞洲實業有限公司與被告ofo(HK)Limited,於去年簽訂協議,原告同意為被告提供進出口服務,而被告則同意由去年一月開始聘用原告為其代理,以處理被告在上海進出口事宜。原告於去年一月至今年八月期間為被告提供了進出口服務,但被告只支付了首十一個月的服務費,被告自去年十二月起拒絕支付服務費給原告。

另內地欠債六千萬人民幣

ofo在內地稱為小黃車,內地傳媒報道,ofo在內地欠債逾六千萬人民幣,其在內地的營運者被上市公司入稟當地法院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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