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引入逾一年,規管卻姍姍來遲,運輸署今年推出屬自願性質的《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守則》,包括不建議營辦商在市區投放單車,並界定新界各區的違泊黑點等。守則於六月初在大埔試行,上月底更推行至全港,惟本報記者發現,市區仍有不少單車違泊,大埔違泊黑點亦有單車未清理,更阻礙行人路及單車徑。立法會議員直言不看好守則,批評政府容許私人營辦商利用公共地方營商,有區議員建議政府發牌規管。
共享單車自去年四月起進駐本港,新市鎮高峰期使用量達到每日約一萬人次,但同時引起違泊及阻街等問題。運輸署將共享單車定義為「自助單車」,並與四間營辦商合作,由上月底起在全港實行《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守則》。由於市區未設有完備的單車設施,守則列明營辦商不應在市區投放單車,亦應移走其客戶放置於市區內的單車。
記者日前巡視多區,發現多個在守則中被納入為「都會區域」的市區範圍均有單車違泊,當中不少為共享單車。葵涌屏麗徑一間便利店外擺放同一營辦商的八架共享單車,有單車車胎屈曲,亦有坐墊被拆走。同區的光輝圍遊樂場附近有六架共享單車違泊,部分單車的電子鎖已遭破壞,以鐵鏈鎖在行人路邊。青衣担杆山路沿路亦有不少共享單車違泊,未見有人清理。多間營辦商提供的手機應用程式顯示旺角、觀塘及數碼港一帶有可租用單車,雖然個別營辦商於手機應用程式內提醒部分位置屬違泊,惟有關區域位置仍有單車可供租用。
至於六月初在大埔推行為期兩個月的先導計劃,運輸署聲稱違泊單車數目大減六成。記者到區內單車違泊黑點視察,近太湖花園及太和鄰里社區中心的行人隧道有近五十架單車涉違泊,亦有不少共享單車被棄置於旁邊草地。該處貼有多張告示,提醒違泊會遭檢控,並稱將有聯合清理行動,惟現場違泊處處。太和橋兩旁行人路、大埔墟港鐵站外、瑞安街及戲院街一帶亦有多架共享單車違泊,阻礙行人路及單車徑。
由於守則欠罰則及誘因,僅依賴業界自律,立法會議員譚文豪直言「唔睇好」,「各營辦商係競爭者,佢哋一定係想擴充自己嘅市場佔有率。」他批評,即使將共享單車泊於公共單車泊位,對公眾亦不公平,「係用緊公共地方做商業行為,如果咁樣容許,點解要拉小販?」他建議政府參考台灣及南韓的發牌制度,及劃分特定地點停泊單車。
大埔區議員余智榮亦指,先導計劃完結後,違泊情況故態復萌,「呢段時間嚴厲執法,好似得,但單車泊位唔多,過一排又有違泊。」他批評,共享單車數量多,政府部門又不管束營辦商,只靠執法於事無補,「租借人士亂咁泊冇罰,公司又周圍擺。」他補充,區內已不斷增加泊位,惟共享單車業務無底線擴張,建議政府應發牌規管。
有份參與守則的LocoBike表示,現時主要在新界區投放五千架單車,雖然會提高營運成本,但能統一及規管不同營辦商,故歡迎有關守則。ofo發言人亦相信一套守則和針對性的框架對共享單車用戶和香港市民都有用處,並建議政府提供更多停泊處。Hoba Bike發言人稱,歡迎有關守則,並贊成發牌制度,相信能更有效監管營辦商及用戶。
運輸署發言人指,截至七月底,共收到約七百宗有關自助租賃單車的投訴,並清理約五十架租賃單車,但沒有足夠理據提出檢控的個案。發言人指,基於市區沒有完備的單車徑及路旁單車泊位,不鼓勵市民在市區的繁忙道路以單車作為交通工具,守則訂明營辦商不應在「都會區域」投放單車。運輸署正陸續界定新界各區的潛在單車違泊黑點,並將適時發放予各營辦商作參考。如成效不彰,運輸署不排除推動立法以進一步規管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服務,並加強罰則以阻嚇單車違泊。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