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業主否認曾取走涉案失鞋

【本報訊】坐擁近五百對鞋的六旬婦人,前年賣樓搬屋後因事離港,兩個月後始發現藏於舊居鞋櫃內的五十對鞋未被帶走,她向舊居新業主查詢不果後,認定是新業主將鞋拿走,遂興訟向對方索償卅萬元,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新業主出庭供稱,從沒見過報稱的該批鞋,亦否認因不滿原告未有妥善處理舊傢俬而拿走鞋子刺激原告。雙方昨已完成傳召證人,押後至今天進行結案陳詞。

原告陸寶英,被告是鮑錦洲及其妻李憶夢。被告夫婦昨出庭作供,鮑介紹自己為一名註冊建築師,任職地產公司項目總監,妻子則是家庭主婦,夫妻倆先後進行過數次物業買賣,並會把物業出租,而買賣物業中的舊家具則由妻子負責處理。他們於前年九月三日往涉案長沙灣的翠竹苑睇樓時,鮑認為原告表現「客客氣氣」,但他從沒見過鞋櫃或是鞋。

鮑妻則稱,感覺原告「hard sell(硬銷)」,她雖見過一個置於門外的櫃,但原告並無打開櫃,故她沒看過鞋,並指是原告主動表示把櫃留下給她。鮑妻亦稱,當時看不到單位內有擺鞋,「一對都無」,她指自己也有一間房擺鞋,且放得整齊,故對於入門不見鞋並不感到奇怪。

對原告遺下大床感不快

鮑妻承認,她因原告把主人房內的「鮮紫色」大床遺下而感到不快,她指原告只提及房中櫃拆不走,卻避談大床,感覺原告蓄意隱瞞,「覺得佢奸奸哋」,她亦曾因原告不願支付護土牆維修費而生氣。不過,鮑妻否認因此拿走原告的鞋以刺激對方。她指與原告雖曾發生爭執,「女人鬧交梗係潑婦罵街啦」,而情緒高漲時可能有罵過原告「抵你死老公」,但並沒對原告說過「見一鑊打一鑊」等話。

案件編號:DCCJ 84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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