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處市區潛力大 29校舍任丟空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揭發房屋署「有地唔用」,本報日前已報道政府浪費土地資源早有前科,審計署早於一五年已揭露當局有多達一百零五間空置校舍未有善用,部分更被丟空長達卅多年。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指,教育局從未交代空置校舍的用途,又促當局地盡其利。

根據審計署三年前發表的《審計署署長第六十五號報告書》,該一百零五間空置校舍當中,廿九間位於港島及九龍區等市區優質地段,鄰近交通基建配套完善,有潛力重建或改建為居住條件理想的住宅單位。上述空置校舍,若以每間佔地○點三公頃推算,涉及土地面積達卅公頃,足以興建逾千個住宅單位。空置校舍除有潛力改建為住宅,亦有不少善心人士期望以短期租約方式,申請空置校舍作教育或公益用途。不過,不少團體在向地政總署遞交申請逾一年半後,當局仍未批出申請。申請者投訴申請過程繁複費時,更批評政府將復修殘破校舍的責任推到市民身上。

部門留起用地 未交代用途

葉建源稱,教育局一般會將空置校舍轉交地政總署再作規劃,或由局方留起日後再用。他指現時不少校舍被局方留起,但用途不明。葉認為,政府在考慮教育界日後的用地需要之餘,亦應地盡其利,例如當空置校舍所在地區毋須再發展學校,或校舍因殘舊或地理位置不適合再用作學校時,應考慮轉用作其他適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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