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大嘥鬼」,長期丟空近十一萬平方呎公屋儲物室養老鼠!正當輪候公屋平均時間延至五年多之際,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卻發現,房署竟漠視陷於水深火熱的基層住屋需求,任由轄下九百五十九個公屋儲物室丟空,不少儲物室更空置至少四年以上,房署一直視若無睹,未有積極研究如何善用,力數房署六宗罪。以現時公屋儲物室每平方呎四十四元租金計算,該署每月更少收四百七十多萬元租金收入。申訴署批評房署未有審時度勢,令人慨嘆,強調「香港土地咁矜貴,半呎都唔應該浪費!」
本報早於二○一五年三月報道不少公屋儲物室長期空置,未有改建成住宅單位,浪費公共資源,其後申訴專員公署於一七年宣布主動調查,並於昨日公布調查結果,力數房署六宗罪,包括公屋儲物室空置率高及大量閒置「空格位」等。
申訴署指截至去年八月,全港共有八十七個公屋設有二千四百多個儲物室,當中三成九屬空置,以沙田禾輋邨的空置儲物室數量最多、面積最大,在一百八十五個儲物室中,有一百三十九個空置,空置總面積達一萬二千多平方呎。而不少被丟空的儲物室面積更逾二百平方呎,如彩雲(一)邨便有三個七百多呎的儲物室空置四年以上,明顯浪費資源。
申訴署人員到屋邨調查時更發現,鄰近不少公屋單位有「空格位」,如順利邨的低層位置有數十個面積與公屋單位相若的「空格位」,卻以鐵欄圍封。房署解釋「空格位」有通風及通道用途,去年曾改建三個「空格位」作住宅,但未有統計整體數量。
申訴專員劉燕卿直言「令人慨嘆,咁珍貴嘅資源被浪費」,她認為現時全港有廿多萬人居於劏房等不適切住屋,該署「唔應該睇唔到依啲空置單位」,促請該署密切跟進儲物室及「空格位」改建成住宅的可能;至於部分不符合《建築物條例》而未能改建成住宅的儲物室,應出租予社福機構或用作共享空間,善用空間。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認為,現時能改建成住宅的儲物室數量雖杯水車薪,但房署有必要多管齊下增加公屋單位,建議單位可改建成過渡性房屋,未能改建成住宅的單位亦應用作非政府機構或區議員的辦公室等用途,而非一直丟空。身兼房委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柯創盛批評房署造成極大資源浪費,有必要成立小組盡快跟進申訴署報告。
房屋署回應指部分儲物室已完成及正進行改建為住宅單位的工程,增建合共四十個住宅單位,未來將進一步改建額外三十個住宅單位。至於住宅範圍外的儲物室和「空格位」,近年已成功改建十八個單位作福利用途及兩個作零售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