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施政報告於上周公布,行政長官着重解說怎樣使香港「燃點希望」,有些政策更可算是大刀闊斧。當中,有一項重點是為「三隧分流」,但政府所用到的方法卻有點「捉錯用神」,使左中右各方都難以恭維。事實上,當局提出的分流方案,理論上應是難以通過。
眾所周知,香港現時有三條行車的海底隧道,分別是紅隧、東隧及西隧,作為每天來往港九兩地的交通要道。三條海底隧道均是使用「建造、營運及轉移模式」運作,由民間出資興建,再利用專營權經營一段時間後,最終將項目歸還予公共部門。根據建造時間的先後,紅隧最先在一九九九年完成特許期,而東隧亦在兩年前交還予政府,惟獨是西隧的專營權,要待二○二三年才能收回。在餘下的五年裏,當局如何處理相關的交通安排,一直是社會熱烈討論的議題。
多年來,西隧的收費均比紅隧和東隧為高,故前者的使用量長年不足,反而後兩者就經常出現飽和,尤其是在早上及黃昏的繁忙時間。由此可見,「三隧分流」是社會和政府的共同願望,而當局打從多年前起,已強調會就分流的具體內容作出研究。直至今年,終於在施政報告拋出方案,換來的卻是多方的質疑。真心想說一句,政府今次可能是「自招麻煩」。
當局提出,要合理地分流過海交通,將西隧的私家車收費由七十元降至五十元,而紅隧及東隧則分別由現時的二十元及二十五元加至四十元。由此,三條隧道收費相近,有助將紅隧及東隧的車輛,分流至現時流量不足的西隧。與此同時,當局亦在施政報告中建議,豁免專營巴士繳交政府和專營隧道、道路的收費,繼而有助紓緩加價的壓力。
不過,當局的方案卻不受政界歡迎。有立法會議員批評,事前沒有任何諮詢,具體細節只是由政府單方面與西隧的經營公司私自談判。運房局局長陳帆對此作出回應,指「三隧分流」方案的修改空間不大,因西隧由私營公司營運,始終要考慮其商業利益,對方難以再次重啟談判。加之,談判過程涉及商業敏感內容,不宜過早公布相關細節。
不能否認的是,市民對當局的「三隧分流」方案有很大的落差,心中本應期望西隧大幅減價至與兩隧相若的收費,但如今卻是兩隧沉重的加價,而紅隧的加幅更是達到一倍。也許,不少市民會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當局或應在西隧經營權屆滿後才有所動作,就不必擔心西隧的價格降不下來之餘,而市民又不需承擔如此驚人的加幅。
另一邊廂,當局允許專營巴士豁免繳交政府、專營隧道及公路的收費,但未能惠及小巴及其他非專營的巴士線,例如村巴服務等。事實上,小巴及非專營巴士線均受到運輸署的監管,而過往一些補貼措施均將其納入其中,但今次居然沒有「中獎」,可算是令人大感意外。仔細一想,在市民心目中,不論專營巴士也好,小巴或村巴也好,都是出行的交通工具之一,而政府容許多種巴士存在,亦是希望市民能夠在鐵路外,選擇公共交通作為運輸方法。由此,當局實在不應厚此薄彼。
說到底,造成兩隧加價及豁免專營巴士道路使用收費措施不得民心,很大程度是當局欠缺「用家思維」,只是閉門造車地將政策寫成。試想想,如果是一般駕車人士,在政府的推導下使兩隧加價一倍,印象會是正面嗎?連紅隧原本廉價的收費都被奪去,實在是難以接受。又如果,是以小巴或村巴作為主要交通工具的市民,又會否感激當局只豁免專營巴士的道路使用費?當然不會。故此,就是制訂者未能有足夠的同理心,做法實在不夠「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