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港珠澳橋奪命意外 六公司判罰款

【本報訊】赤鱲角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高架橋工程地盤於一五年十月發生致命意外,一名四十九歲男工在吊臂車平台上,協助吊運載有風煤樽的鐵籠時,因工友誤碰遙控器,致吊臂推前鐵籠撼傷男工,送院搶救不治。涉事的工程承建商、分判商及男工僱主等六間公司,事後被勞工署票控「沒有設置及保持安全工業系統」等共廿張傳票罪,經審訊後,裁判官昨於西九龍法院裁定其中十五張傳票罪成,六間公司分別被判罰款二萬元至八萬二千元不等。

涉事工程的三間承建商,即香港寶嘉建築有限公司、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威勝利香港有限公司,各被判罰款八萬二千元。兩間分判商即顯森建築有限公司、電威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則各罰款二萬元。

至於聘用死者徐國輝的顯森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則判罰款四萬元。

官指被告有責任確保工人安全

裁判官在裁決中提及,眾被告公司有責任確保現場範圍的工人之安全,包括有需要將吊運區域以圍封分隔,防範工人有機會誤闖吊運範圍,以及提供所需訓練及監督等。

案件編號:TWS 5241-526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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