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假綁架勒索母親12萬 低智商兒子囚16月

【本報訊】智商較常人低的一名男子因欠債,前年夥友人在深圳自編自演「假綁架,真勒索」戲碼,向母親發送用紅墨水扮流血的傷勢照及勒索訊息,圖令母支付十二萬港元贖金,惟「戲太假」其母懷疑是兒子所為,不受騙之餘更報警處理,而在深圳警方的協助下,果然在按摩店找到安全無恙的兒子,他回港時被捕,昨於區院承認一項串謀勒索罪,其母有到庭支持,並撰信指已原諒兒子。法官最終將他判囚十六個月。

承認夥三友人策劃犯案

法官判刑時指,涉案卅三歲被告鍾浩德因財困,利用母親的關心而犯案,行為卑劣,必須嚴懲;惟考慮被告表示悔意,也獲母親原諒,才予以輕判,但叮囑被告服刑後要重新做人。

案情指,被告母親(五十七歲)前年六月廿九日收到來自內地的來電,對方聲稱挾持了被告,並附上被告臉及頭有血的照片,要求付十二萬元。母親未能聯絡到被告,決定報警。翌日中午,母親其後再不停收到催付款的來電,她認出其中一次的聲音是被告。至七月一日,母親收訊息指被告已獲釋,但被取走回鄉證,要求她帶錢上內地贖回證件;同一時間,深圳警方於當晚找到匿藏在按摩店內的被告。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與三名友人策劃騙局,警方曾拘捕三名同黨,但因證據不足而未有起訴。

辯方求情稱,被告的父親是退休懲教人員,母親是家庭主婦,被告幼時便被發現智商較低,更有強迫症及焦慮症等,難以管教,故曾被送入兒童之家。到長大後被告又誤交損友,加上讀書不成兼不務正業致財困,受損友唆擺才犯案。惟事發後他已結婚及找到中港司機的穩定工作,痛改前非。

案件編號:DCCC3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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