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資會轄下的質素保證局昨日公布對香港浸會大學副學位提供單位的學習質素核證報告,該局對浸大副學位課程提供單位的學術質素及標準予以肯定,讚揚其多個範疇的表現。按核證的一六至一七學年,修讀浸大副學位課程的學生近七千名,報告認為,大部分學生享有的學習支援及全人發展服務與學士學位學生相若,不過,報告亦指,核證學年該校的資歷架構第四級課程兼生多達近二千人,惟持續教育學院的兼讀制證書及文憑課程學生須繳付額外費用,才可使用大學圖書館,「這對兼讀制學生有點不公」,促浸大向學生提供需要的學習支援。
報告另提出一些建議,如副學位課程的不同提供單位對學生就業情況的追蹤及了解,手法不一,部分院校及科系的監察不足;而不同單位對於副學位評級覆核結果和違反學術誠信個案的監察做法亦不一致,報告特別提到,副學位提供單位只有在異常的情況時,才以周年報告向浸大的副學位課程小組匯報違反學術誠信和評級覆核的個案,這意味無法通過分析趨勢來進行改善,建議浸大作出檢討。同時,高層人員對副學位課程監管有待改善。
浸大校長錢大康歡迎核證報告,認為建議有助浸大優化相關的質素保證措施,為進一步加強副學位課程的管理,浸大已通過為副學位課程設立正規管理架構,更有效統籌浸大副學位課程事務。質保局又稱,浸大同意在十八個月內提交報告,匯報跟進工作的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