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又有人在法庭公然違例拍照!警方昨午接獲九龍城法院職員報案,指懷疑一名女子在法庭內用手機拍照。警員到場調查後,拘捕一名姓羅(四十九歲)女子,涉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案件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據悉,羅女涉及一宗店舖盜竊案,是案中的被告,當時到庭接受審訊,有人又稱出於好奇,用手機拍攝裁判官,警方仍在調查事件動機。
警方再提醒市民,法庭內及法院大樓內均不准攝影。涉嫌干犯者可能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或被控以刑事藐視法庭罪,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及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