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囚三個月或以上 恐失雙料議員資格

【本報訊】許智峯昨日遭警方落案起訴三項罪名,將面臨喪失立法會及中西區區議會的「雙料」議員資格,甚至或失去民主黨黨籍。根據法例,若許被判監三個月或以上,五年內亦不得參選。此外,立法會早前已成立有關譴責許智峯的調查委員會跟進許搶手機事件,待調查完畢再向立法會提交報告並作表決,倘若獲得在席三分之二議員贊成,許便喪失議員資格。

而根據《基本法》及立法會議事規則,若有議員被判犯刑事罪行,且被法庭判監一個月以上,就可被動議解除其議員職務,只要在席三分之二議員贊成,立法會主席須隨即宣告有關議員喪失議員資格。

需在席三分之二議員贊成

立法會現有六十八名議員,不計主席梁君彥,建制派與民主派分別有四十一人及廿六人,故三分之二的門檻為四十六人,民主派人數仍超過三分之一,建制派未夠票通過解除職務的動議。假如民主黨有多達五人避席,而建制派又全投贊成票,有關動議便獲得通過。

許同時為中西區區議員,根據《區議會條例》第廿四條,任何民選議員當選後被裁定任何罪行,並就該罪行被判處為期三個月或以上而又不得選擇以罰款代替的監禁,不論是否獲得緩刑,亦即喪失擔任區議員資格;意味許或會因涉搶手機事件而頓失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資格,成為「雙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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