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大故障 料罰二千七百萬

【本報訊】市民昨日上班繁忙時間遇上港鐵大規模故障,肇事四條鐵路線由故障至經搶修後服務恢復正常,足足耗近二至六小時不等,若以乘客出行受影響的總時間計算,估計港鐵可能最多被罰款二千七百萬元,超越去年事故的全部罰款金額。不過,港府是按服務延誤最長的一班列車來計算罰款金額,料最終罰款額將「大打折扣」。立法會議員質疑懲罰機制作用,促請港府檢討。

港鐵昨晨五時五十六分經手機通訊軟件群組,通知傳媒荃灣線、港島線及觀塘線有信號系統故障,只提供有限度的服務,當時除了港島線由柴灣往堅尼地城的頭班車於五時五十五分已經開出外,其餘兩線的頭班車均未開出;至於將軍澳線的故障則於昨早十時發生。

荃灣線受影響5.5小時最長

按港鐵公布的四線列車服務恢復時間,港島線於昨早九時二十分恢復自動行駛,荃灣線則昨早十一時三十分才全線恢復自動行駛,觀塘線則於昨早十一時十分服務大致恢復正常,而將軍澳線則於昨早十一時四十五分全面恢復服務。換言之,以各線乘客出行受影響時間計算,港島線服務延誤約三小時四十分鐘,荃灣線服務延誤約五小時三十分鐘,觀塘線服務延誤約五小時零三分鐘,將軍澳線服務延誤約一小時四十分鐘。

未交代會否分線路計算事故

根據政府與港鐵簽署的營運協議中「服務表現安排」,港鐵需為其可控範圍內的三十一分鐘或以上服務延誤事故繳付罰款。延誤三十一分鐘至一小時罰款額為一百萬港元,一小時以上至兩小時則罰二百萬元,兩小時以上至三小時罰三百萬元,三小時以上至四小時則罰五百萬元,其後每多一小時罰二百五十萬元,不足亦作一小時計算。

港鐵未有交代將昨日四線故障是否視為單一事故,抑或按線路來分開處理。若是前者,乘客出行受影響最長為五小時三十分鐘,可被罰款一千萬元;若為後者,各線乘客出行受影響時間導致的罰款額相加後,等於二千七百萬元。

不過,最終罰款額可能會大打折扣,因為港府並非以由故障開始至服務恢復正常期間,乘客出行受影響的總時間來計算罰款額,而是以事故中延誤最長的一班列車的延誤時間來計算。港鐵昨日亦沒有交代四線故障期間,延誤最長的一班列車的延誤時間。

倡計算乘客延誤所損失生產力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質疑現行懲罰機制是否有意義,建議機制應計算整體乘客因延誤損失的生產力。他指,當服務正常時,每條路線在特定時段載有的乘客量及其乘搭了多少公里,相加成為該條路線的「乘客公里」,當事故發生時「乘客公里」會降低,差額可以反映服務延誤對乘客的影響。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則建議在機制中加入扣減港鐵高層薪酬和花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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