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綜援夫婦被揭發長年虐待有兔唇的十一歲長女,包括冬天逼她沖凍水涼、穿單薄校服上學、不讓她刷牙洗臉及換衫、用砧板打頭及迫令她通宵單腳罰企等,卻偏心十歲幼女,連學校校長及社工也察覺到,長女在日記透露有尋死念頭。
父母二人早前被捕及承認三項虐兒罪,案件原定昨判刑,但法庭接納感化官建議,決定再索閱兩名被告的臨床心理學家報告及進一步感化報告,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九日判刑,二人獲准保釋。
卅五歲男被告及四十歲女被告被控於前年十月至今年二月,虐待及襲擊十一歲女兒X。兩名被告均無業及無結婚,X及女被告均有兔唇,X自○七年起因家暴問題已居於寄養家庭,一五年始回家與父母及胞妹同住。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兩被告已感悔意,他們想做負責任的父母。
本月初他們兩度與X外出吃飯,聚會後,X向感化官表示與父母相處融洽,享受家庭團聚之樂,她與胞妹關係良好。
辯方又指,兩被告上月已主動尋求臨床心理學家協助,女被告已有正面改變,感化官考慮到家庭完整性,建議兩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更生。
案件編號:KTCC 186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