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申上訴至終院

【本報訊】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二○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於旺角執勤時揮警棍襲擊男途人,他於去年底受審後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判監三個月,朱雖提出上訴,惟院原訟庭於上月駁回其上訴,維持其定罪及原先的判刑,朱已即時收監服刑。正在服刑的朱日前透過律師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並已將申請送交律政司。

五十八歲上訴人朱經緯,被控於一四年十一月廿六日在彌敦道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廿八歲男事主鄭仲恒。而根據司法機構網頁,就其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的申請尚未有聆訊日期。

案件編號:FAMC 5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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