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廠霸地官懶理 廉署須查海事處

香港回歸二十一年,政府管治無能,社會亂象叢生,港人叫苦連天,本報特別設立「香港沉淪」評論版,一方面揭示亂象根源,全方位監察政府施政,同時讓社會各界就不同議題表達心聲,包括提出可行政策或建議,為現時紛亂不休的政治、經濟局勢,以及市民關心的民生議題把脈。

海事處自被《東方日報》揭露在其管轄下的避風塘出現租霸、海霸,出租官地或浮躉非法牟利,管理不善,縱容非法勾當的前科,涉及香港仔鴨脷洲、觀塘、西貢、筲箕灣等之後,最新的醜聞竟是柴灣公眾貨物裝卸區被看不過眼的讀者揭發。

佔地牟利 處方十年未察覺

有關被揭發的非法佔用官地作「船廠」用途牟利的醜聞事件,竟然在柴灣公眾貨物裝卸區內的海事處辦公室眼波底下二百米範圍內上演。而海事處官員十年來都沒有發覺、沒有看見、若無其事,豈不咄咄怪事?

揭發的醜聞是發生在柴灣公眾貨物裝卸區的船舶停泊處,俗稱碼頭的位置。固有船隻起落貨物運輸的需要已非常繁忙,再加上環保署的廢物轉運站已佔用部分泊位,餘下供商業、漁業或其他海事運輸用途的船隻使用的位置已捉襟見肘。因此,若有任何利用區內泊位或政府土地作修船服務經營,必須得到海事處批准同意,並得到地政總署批出臨時用地租約,才可合法取用牌照營運。而有關的經營申請,還須同時得到消防處、屋宇署、環保署……等部門接納,才可通過發牌。

可是,卻有人在海事處辦公室眼波下出租官地進行船舶維修,並在網上以「船廠」名義賣廣告、代客維修和清理小型船隻、船殼牟利,甚至代客存放小型船隻,月收租金二千,儼然「包租公」。

有相有片為證 仍稱無發現

看不過眼的讀者提供了照片及短片為證,證據確鑿。但是海事處官員在《東方日報》記者的查詢下,只說「涉事泊位自啟用以來,只准用作船隻裝卸一般貨物及貨櫃,包括沙、碎石、水泥和廢紙等,處方調查後無發現有人在涉事泊位操作或提供船隻維修或停泊服務」,至於照片拍攝到的泊在岸上停放的小艇,竟說「營運者申報是貨物,短期內會運離裝卸區。」處方的回應不盡不實,有包庇和開脫之嫌。

海事處上述的答覆顯然是講大話,嚴重避重就輕、文過飾非、推卸責任。完全沒有澄清涉事者在網上賣廣告招租及招攬提供服務的質疑,沒有回答短片記錄涉事者為船舶提供維修服務操作的指控,沒有認真查證十年來的紀錄及客觀佐證資料,如閉路電視紀錄、網上招客廣告紀錄……等便以「調查無發現」作結論判斷來忽悠《東方日報》記者。

對於柴灣貨物裝卸區非法出租官地牟利十年的醜聞,海事處豈能隻手遮天?對此,廉政公署必須主動進行調查,徹查是否有官員失職?是否有官商勾結?是否侵損政府財物?盡快給公眾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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