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強積金對沖修例繁複 料延至五年後實施

【本報訊】政府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較原先建議延遲實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辯稱,取消對沖的修例工作複雜,亦要為僱主設立專項儲蓄戶口,草擬法例要謹慎及周詳,他不諱言,若在二○二○年前完成立法已相當樂觀,通過法例後需兩年時間建立新制度,理論上二四年可以實施,但若法例在明年前完成,則最快可在二三年實施。

根據政府建議,僱主要按僱員每月收入百分之一向專項儲蓄戶口供款,款項達到所有僱員年度收入一成半可停供,戶口用作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羅致光昨在電台節目承認,要將這項安排寫入法例,需時草擬,當中設立專項儲蓄安排是全新制度,草擬工作要謹慎,認為二○年前完成草擬工作是理想,期望在本屆政府換屆前落實。他相信取消對沖安排有很多爭議,立法會需較長時間討論,通過法例後,仍需約兩年時間建立制度,他承認這尤其令到勞工界失望。

勞福局否認完全傾斜商界

羅致光又指,本港有八成以上企業是微企,微企在本港經濟環境所面對的挑戰大,延長第二層資助年期至廿五年,整體承擔額增至二百九十三億元,主要是幫助一至九人的微企,經第一層資助和動用專項戶口後都不夠錢支付遣散費或長服金,就可用第二層資助,他預計增加的資助金額中,超過一半都是資助微企。他否認方案是完全只傾斜幫商界,強調企業倒閉等於僱員沒工開。

另外,他指每年新增一千五百名長者需要長期護理,因此能增加服務的長中短期政策都要做,施政報告中有提及不少安老服務,例如家居和日間照顧服務,政府會向合資格、自負盈虧的安老院舍購買宿位,預計未來五年每年額外購買多一千個,期望能增加供應。他指人力始終是樽頸,必須輸入外勞。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