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休班警張家輝盜竊案押後訊

【本報訊】男警張家輝今年五月休班期間,涉嫌於深水埗一間特賣店內偷取四件共值卅二元的貨品,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提堂,被告申請押後答辯,以待研究文件及與律政司商討,聆案官把案押後至十二月六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涉偷走共值$32貨品

在警隊遭停職的五十一歲被告張家輝,被控在今年五月十八日於福華街福仁商場的電子特賣城內,偷竊一個價值九元的小型多功能包、一塊價值五元的行李牌、一盞價值十五元的LED燈和一包價值三元的眼鏡防滑貼。

案件編號:WKCC 388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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