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鯰魚塊 違商品例
海關早前接獲市民有關舉報,派員到該食肆試購「焗芝士石斑飯」,並將該食品交由政府化驗所作檢測。化驗結果證實,該食品中的魚塊為「鯰魚」,與宣稱出售的「石斑」不符。海關按化驗結果再作調查後,於本周二拘捕涉案食肆男東主(六十歲)及餐廳女經理(五十五歲),案件至今仍在調查中。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規定,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