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一份施政報告落實延長法定產假至十四周,更明言會修例訂明孕婦產前檢查毋須醫生紙亦可獲取病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補充,孕婦現時到醫院作產前檢查只獲應診紙,而非病假紙,可能令她們無法向僱主申領病假,該局會在延長產假修例中訂明產前檢查毋須醫生紙亦可獲病假,並將流產可獲產假的懷胎時間由現時廿八周縮減至廿四周。
繼公務員前日起即時享有十四周產假後,醫院管理局的女性僱員有望成為第二批最早受惠人士。醫管局昨指,已經着手積極跟進研究延長產假,在本月廿五日舉行的大會內務會議討論有關建議,如獲大會通過,最快可即時實施新政策。據該局統計,過去每年大約有一千名員工獲批法定產假,料新措施每年涉及的額外開支約為六千萬元。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亦稱,全港官校會先推行十四周產假,津貼學校則要再商討。
十周法定產假延長至十四周,當局已表明會採用先支付、後報銷的方式向僱主提供資助,政府對每名懷孕僱員的資助上限為三萬六千八百廿二元,料可令月薪五萬港元以下的僱員受惠,佔全港僱員總數大約百分之九十五。
被問及為何不涵蓋剩餘百分之五的高薪女性僱員,羅致光解釋,不設上限資助所有僱員會出現不成比例使用公帑的情況,又指額外產假能維持五分之四薪金已算是好安排,部分國家或地區延長產假只能提供三分之一薪金,甚至是當地最低工資水平。據政府消息人士指,延長產假將在二○二○年七月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