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不法分子在網上以平價代理汽車保險作招徠,三百五十七名投保人交出保費後疑「中招」,換來的卻是偽造保險單,既未獲保險又損失金錢。有車主遇上交通事故後索償不果,要自掏腰包賠償之餘,更一度遭刑事檢控。在案中擔當重要角色的一名男子,早前在區院承認欺詐等罪,法官昨判刑時嚴斥被告的行為,打擊市民對汽車保險公司的信心,更影響車保制度及公眾利益;而且針對他的證據強而有力,他選擇認罪是「明智」決定,將他判囚四十五個月。
涉案廿九歲被告劉兆濤,承認兩項欺詐及一項拒捕,他於一一年曾因襲擊罪而判社會服務令。法官判刑時,直言不接納被告聲稱並非案中主謀的說法,反而認為被告在此個車保詐騙計劃中角色極其重要。案情顯示他精心策劃本案,更有預謀及有組織地執行,犯案手段包括在本地汽車網站大賣廣告,以平價招徠,誘得已知的三百多名受害者墮進陷阱,又促使詐騙所得款項存入不同戶口,並迅速提走金錢以逃避追查。被告在作案十一個月後雖被識破,隨即又以另一間公司重施故技,此為加重刑責的因素。
在案中,至少三名受害者遇交通事故後得不到保障,其中兩人須自掏腰包分別賠償十一萬元及五萬多元,還有一人更曾被控沒有第三者保險,雖然最終獲撤罪,但已令受害者承擔風險,感到惶恐、焦慮及憤怒等。
法官續指案中已知的被騙保費達一百廿多萬元,並涉及逾三百七十多萬元黑錢,反映尚有更多未被尋獲的受害者。
案中餘下四女一男被告周珮祺、林俊傑、李晞琳、梁凱琳及李靜文,因涉及借出戶口而各控一項串謀洗黑錢,五人不認罪繼續受審。
案件編號:DCCC 82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