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周五,是佔領之亂爆發四周年,不思量,自難忘。不思量,是因為這場歷時七十九天的動亂實在不堪回首;自難忘,是因為違法佔領行動遺禍無窮,至今未能撥亂反正。
警方數字顯示,佔領期間共拘捕九百五十五人,直至今年七月底只有二百二十五人經司法程序處理,當中一百四十五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一百零三人被定罪,而不少涉案者只須簽保守行為,刑罰不痛不癢。對比前年的數字,定罪人數僅僅增加二十人,可謂蝸行牛步。更不可思議的是,四十八名被捕的佔中搞手,只有九人被落案檢控,還要拖到十一月才正式開審,其餘三十九人、包括被視為最大金主及幕後黑手的黎智英,事隔四年依然逍遙法外。
不近情者多藏奸。司法機構處理佔中案不僅拖拖拉拉,而且抓小放大,被檢控及定罪者幾乎全是無名小卒,那班有頭有臉的搞手則安然無恙,有外部勢力撐腰的黎智英之流更是毫髮無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日前被問到為何大批佔中搞手仍未被檢控,竟然避而不答,逃之夭夭,分明是心中有鬼。最荒謬的是,當局不斷睜眼說瞎話,一時推說「證據太多」,一時又稱「證據不足」,簡直是侮辱公眾智慧。
犯罪心理學有個廣為人知的「破窗效應」,指的是若社會放任肆意破壞的行為,則會誘使其他人模仿犯罪,甚至會變本加厲。佔領之亂正是如此,它對香港帶來的最大破壞不是損害經濟民生,也不是破壞秩序撕裂社會,而是摧毀法治,混淆是非,導致正氣不彰,邪氣橫行,部分年輕人愈來愈偏激,愈來愈暴戾,愈來愈肆無忌憚。無論是旺角暴亂,還是立法會宣誓鬧劇,或者是港獨思潮氾濫,都是佔領之亂的延續,都是當局有法不依埋下的禍根。
可以見到,旺角暴亂比佔領之亂更遲發生,部分涉案年輕人已被定罪,有些更受到嚴懲,反而佔中搞手及黑手至今沒有一人受到法律制裁,這究竟是甚麼道理?還有,退休警司朱經緯及七名警察被指在佔領期間執法過當而換來牢獄之災,反而衝擊政總的「雙學三子」及反新界東北案十三名被告獲放生,這又是甚麼法治?
最令人憤憤不平的是,三名反佔中義士因為擲豬雜而被速告速判速監,但在佔領期間端坐金鐘「王座」扮指揮的黎智英至今未被檢控,如果說當局不是刻意包庇,誰信?正是因為司法機構充當保護傘,連政治黑金案也一筆勾銷,黎智英才會肆無忌憚,竟在眾目睽睽之下辱罵甚至恐嚇記者,可謂囂張到了極點。
加拿大菲沙研究所日前發表本年度世界經濟自由度報告,香港再次被評為最自由經濟體,但在法律制度方面只能排在第十一位,反映香港法治倒退。該報告將之歸咎於北京干預,事實恰恰相反,香港之所以法治廢弛,禮崩樂壞,既是因為反中亂港勢力鼓吹「違法達義」,也是因為港府有法不依,更是因為中央長期放任自流。
回歸以來,中央將「五十年不變」誤為「五十年不管」,連本身擁有的管治權也棄而不用,導致一國兩制走樣變形,港人治港變質變味。尤其是司法大權牢牢掌握在洋人及其代理人手上,造成司法不公,成為所有亂象之源。
一言以蔽之,港府投鼠忌器,中央畏首畏尾,與其說是畏懼反中亂港勢力,不如說是畏懼外部勢力。回歸後的香港,名義上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實際上仍是港英餘孽及洋奴漢奸的天下,不是殖民地,勝似殖民地。可以斷言,如果中央不敢撥亂反正,不敢對外部勢力說不,香港勢必繼續亂下去,佔中鬧劇也勢必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