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盲亨女墮海亡 男友認誤殺囚4年

有車神之稱的「盲亨」詹昌盛,其十六歲女兒詹詠嵐前年底被發現離奇浮屍海面,她的男友事後被控謀殺罪,但控方接納他改認誤殺罪。案情指,被告與死者相擁跳海自殺,被告因身穿的羽絨褸入水後充氣浮起而獲救,死者則葬身海中,而被告在八日之後才告知警察他與死者一同自殺。「盲亨」昨到庭旁聽時顯得怒氣沖沖,指「我個女咁天真可愛,佢一定係畀人害死」,斥被告的說法是「天方夜譚」,拒絕接受被告的道歉。法官指無證據反駁被告自殺之說,但被告卻自私和置他人的生死於不顧,判他監禁四年。

案情指,被告林嘉偉(廿二歲)與死者於一五年三月成為情侶,他們於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去看電影、找朋友吃飯、去冒險樂園遊玩,還買了一個刻有「WAI (心形圖案) JIM 6.3.2015 To 12.12.2016」的打火機。

翌日凌晨他們再結伴外出,到四時許被告在青衣海濱公園近岸呼救獲救,聲稱是獨自一人「行行吓跌落海」,之後又改口說獨自一人跳海自殺。直至三日後被告看見荃灣海面有浮屍的新聞後情緒激動,說那是死者嚷着要出院找她。

曾背叛死者 怕盲亨報復

再過了五天,被告接受警方調查時才說:「阿Sir,我害咗佢,係我攬住詹詠嵐跳海整死佢,我知道佢唔識游水。」之後他和盤托出自己有自殺念頭,並向死者建議,死者沒反對,彼此並協議若其中一人生還,不能向人透露另一方是自殺,故他只是信守承諾沒說跟死者一同跳海。

被告又指當時二人爬出青衣南橋的護欄後面對面相擁,二人躍前一刻死者說:「有緣再見。」被告在墮下期間說:「各安天命。」他們在墮海一刻就分開了,被告因身穿羽絨褸沾水後充氣膨脹變成救生衣令他浮起,隨即呼救被救起。

被告自小有過度活躍等精神問題,案發時因涉及一宗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案,他不想因犯性罪行而受辱,又怕自己入獄後「盲亨」會怪罪他背叛死者而報復,深感煩惱,早萌輕生念頭。被告向死者透露死意,但死者竟表示願生死相隨。

官斥被告漠視他人生命

辯方律師強調被告年紀輕且自小控制衝動的能力較差,才會以不成熟方式解決問題,已非常後悔。被告又叮囑律師要當庭代他向死者家人道歉。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明知死者對他依賴,若非他建議,死者根本並無尋死之意。法官直斥被告漠視他人生命,且他自己獲救後八日才透露原來與死者同行,居心叵測。

案件編號:HCCC 29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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