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妙齡女子因欠債一萬五千元,遭五名「收數佬」挾持到時鐘酒店房內禁錮五小時。期間一名在場看管她的收數佬更涉嫌將她強姦。其中兩名「收數佬」同被控以非法禁錮罪,其中一人加控強姦罪,陪審團經審訊後,裁定該被告強姦罪不成立,但兩名被告孫文進(卅三歲)及黃振昌(卅五歲)均非法禁錮罪成,高院昨判他們各入獄三年。法官判刑指案件有嚴重因素,包括事主被禁錮了五小時,且是「五個大男人禁錮一個姑娘」,更逼她脫下胸圍,而更嚴重的是兩被告明目張膽在懲教署的院所外強迫事主上七人車。法官亦不認同兩名被告沒使用暴力是減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