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11歲仔曠課322天單親母五罪候懲

十一歲小學男生因被老師責罵而不願上學,其五十二歲單親媽媽屢勸無效後,在兩年內共三百九十六個上學日中,縱容他曠課三百二十二日,他在其中一年更只上了兩日課。雖然教育局向該名母親發出入學令,但她仍拒絕合作,並曾讓兒子獨留在家中或流連球場。她最終惹上官非,昨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不遵守入學令和四項忽略兒童共五罪,裁判官准她保釋至十月十五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等報告。

五十二歲的被告,報稱家庭主婦。控罪指,她於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二月,沒有遵守教育局發出的入學令。她另外被控於去年九月至今年二月期間,四次分別在天水圍的住所或住所附近忽略兒子。

被老師責罵 兒對學校反感

辯方求情稱,被告的兒子因曾被老師責罵而對學校反感,被告嘗試帶他上學不果,和學校商量後亦未能勸服他,他沒有上學的日子大多留在家中,現時已獲安排入住寄宿學校繼續學業,每逢周末都會回家,亦有社工跟進其情況。被告原打算和男友結婚,但其男友在婚前已離世。她已沒有工作十二年,現依賴綜援金維生。

裁判官指涉案男童須接受教育、結識朋友學懂和人相處,若經常留在家中有礙成長,將案押後判刑,期間索取被告的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透露,涉案男童在天水圍一間小學讀書,其父於一四年離世後,由被告獨力撫養。男童在一五至一六學年經常不上課,其中於一五年的二百二十個上學日中,曠課一百四十八日,曠課率逾六成。至於一六年的一百七十六個上學日中,他更只上課兩日。經發出多次口頭和書面警告無果後,教育局遂向被告發出入學令,但被告採取迴避態度之餘,亦拒絕社工支援。

兒子自殘 社工揭獨留在家

此外,由於男童去年初有自殘紀錄,社工不時上門家訪,其中三次發現男童被獨留在家最少三十分鐘。

此外,有警員於今年二月見男童獨自在住所樓下的球場踢球,遂將男童帶返警署,近兩小時後始能聯絡被告。被告隨後被捕,警誡下她表示想帶兒子上學,但因兒子拒絕,她才放棄。法庭其後向被告兒子發出照顧及保護令。

案件編號:TMCC 2076/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