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月結單申信用卡 婦候懲

【本報訊】家住太古城、有樓收租的少婦,今年三月為獲取兩張藝人黃子華棟篤笑門票,竟偽造月結單申請信用卡,更大意地將真假兩張月結單副本一併呈交發卡銀行,被職員揭發報警。她昨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使用假文書罪,裁判官直指案件性質嚴重,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四日,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作判刑參考,但強調所有判刑均有可能。

更改結餘 以符合申請要求

三十歲被告譚寶琪,承認於今年三月一日以偽造恒生銀行月結單欺騙星展銀行。控方案情指,星展銀行從網上收到被告信用卡申請表,附有身份證影印本及兩張恒生月結單副本,發現兩張月結單日期一樣,但結餘分別是二十五萬多元及六十七萬多元,於是報警。警方發現金額較高的月結單屬偽造,被告被捕後承認在真月結單副本上改了結餘,以符合申請要求。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與三十四歲任職測量師的丈夫育有兩名五歲及八歲女兒,其丈夫月入五萬多元,二人有樓收租,經濟不成問題,被告因貪心及愚蠢犯案,她原本用與丈夫聯名的真實銀行戶口月結單申請,即二十五萬多元那張,但不被接納,才修改月結單內容以達要求。

辯方指,被告原本沒有案底,現留下污點,已知嚴重性,不會再犯。被告丈夫昨有到庭支持被告,並寫求情信證被告是好媽媽、好太太。辯方促請法庭考慮銀行即時揭發造假沒有發卡,故無實際損失,希望判予非監禁式刑罰。

案件編號:ESCC229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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