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妙齡女子因欠債一萬五千元,遭多名「收數佬」挾持到時鐘酒店房內禁錮時,逼她致電找朋友「跑數」還款。期間一名在場看管她的收數佬更涉嫌趁機將她強姦。女子受辱後不禁惡心作嘔,另一收數佬則安慰「咪當畀鬼責啦」。警方事後拘捕其中兩名「收數佬」同控以非法禁錮罪,其中一人加控強姦罪。案件連日來在高院審訊後,陪審團前日起退庭商議,在法院大樓內休息一晚後,至昨天裁定兩人非法禁錮罪成,而另一人的強姦罪則不成立,兩人續收押至九月廿日始作求情及判刑。
首被告孫文進(卅三歲)及次被告黃振昌(卅五歲),均報稱無業。二人被控在一六年九月十三日,聯同其他人在港非法禁錮女事主X(現年廿九歲)。次被告原本另被控同日在旺角砵蘭街某時鐘酒店房內強姦X,此罪昨日已被裁定不成立。
控方指首被告有四個不類同案底,並曾加入黑社會;而次被告過往有七個不類同案底。法官在裁決後感謝陪審團的努力,笑言「過咗兩晚都好辛苦」;又指陪審員之間或建立起友誼,着他們珍惜此友誼。法官最後指陪審團「辛勞」,故將每天的八百卅元陪審員津貼加至一千元。陪審團前日退庭期間,曾以書面向法官查問,法律上「性行為」的定義是否包括口交;法官作出指引,指「性行為」不包括口交。
案件編號:HCCC 2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