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指婚外情公開秘密 事件或意外造成 辯方:許金山無殺妻動機

中文大學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被指於一五年以注入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毒殺其妻女案昨於高院續審,由辯方作結案陳詞。辯方表明被告並無任何合理殺人動機,又指其一氧化碳研究並非為殺妻作掩飾,亦無證據指被告把瑜伽球放進涉案Mini Cooper車尾箱,更直指事件可能是意外造成。辯方提出可能是被告次女得悉瑜伽球有毒氣,決定用以殺害車內昆蟲,惟最終母親意外將其塞進車尾箱而洩漏出氣體毒殺二人。法官指由於明天有機會掛八號或以上風球,為避免影響審訊,押後至下周二開始指引陪審團。

五十三歲被告許金山,被控於一五年五月廿二日謀殺其妻黃秀芬(四十七歲)及次女許儷玲(十六歲)。辯方表明此宗為奇怪的案件,被告一家亦非尋常的家庭。

夫妻決定為子女不離婚

辯方稱如指被告殺人需要有殺人動機,但控方卻未能找到任何合理動機,如指被告是為錢殺妻,但他們的戶口是聯名持有,故被告隨時可以拿走款項;如是因婚外情殺妻,但被告的婚外情已是公開秘密,而且夫妻亦決定為了子女而不離婚,故為何仍有需要殺妻且突然心血來潮要殺害她,而且妻子死後誰照顧他的子女,誰帶他們上學。

控方稱被告的實驗是為了掩飾購買一氧化碳殺人,但辯方質疑指為何被告要花如此長時間去準備一個假研究,而且知道他購買一氧化碳的中大教職員不少於十二人。而案發前約一小時,被告仍以電話訊息與中大教職員談及一氧化碳的事,如要用於殺人為何要如此張揚。

辯方又稱對於許儷玲可能自殺的事,其實是被告在警方盤問時因發現女兒情緒問題而提出有關猜測。事實上被告的家庭確充滿着不同的問題,長女曾向他發電郵指學習有重大壓力想過自殺,並稱儷玲亦有同樣問題,故被告才會想到儷玲有機會自殺。

稱妻日記爆5歲遭性侵

而被告妻子本身情緒亦可能有問題,從其日記顯示,她突然於四十多年後在日記自爆於五歲時曾遭性侵,並自言很憎恨自己,可見被告的家庭確實充滿問題。

辯方指被告確實在道德上需為事件負責,因是他愚蠢地把有毒氣瑜伽球帶回家,他餘生都要背負,但與指控他蓄意謀殺完全不同。辯方指有多個原因顯示非被告把瑜伽球放進車尾箱,如他知道一氧化碳的威力不會硬塞進車尾箱,因會令毒氣波及自己等。辯方更提出有機會整個事件是一宗意外,因儷玲想用瑜伽球殺害車內昆蟲,最終釀成意外令母女雙亡。

案件編號:HCCC 37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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