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劫電子公司 兩巴漢拒認罪

【本報訊】一班南亞裔男子在前年七月疑假扮顧客,登門行劫觀塘鴻圖道一間電子產品公司,涉嫌掠去數百部手機和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後逃去,財物總值逾一百八十萬元。三名疑涉案的巴基斯坦裔男子事後被捕,控以一項搶劫罪,其中一人認罪,還押至十一月五日判刑,餘下兩人不認罪,案件昨在區院開審。

扮顧客賺門進入公司

兩名不認罪的被告是持香港身份證的首被告HUSSAIN NAVEED(廿二歲),以及持行街紙的次被告USMAN MUHAMMAD(廿九歲),控罪指二人與早前認罪、持行街紙的第三被告MUSTAFA GHULAM(廿五歲)於前年七月十二日,搶劫涉案公司約二百廿九部iPhone、九十四部iPad、一部Macbook和一百零六部手機。

控方的開案詞指,次被告與一名同黨「扮客戶」,在事發日下午獲職員開門進入公司後,同黨趁次被告與職員傾談時,開門讓另外四名男子入內,當中包括首被告。職員隨即被劫匪用(界刂)刀架頸,押入廁所後關上門。

警方接報後翻看該大廈閉路電視,發現首被告等五人拿着七箱電子產品乘升降機離去,有部分劫匪則乘的士離去。警方根據的士離去方向,掩至深水埗某單位起回大部分失物。兩名被告在兩日後被捕,首被告在警誡下否認犯案,次被告則稱對事件毫不知情。涉案公司股東劉洋隨後出庭作供,辯方指劉曾與次被告有生意往來,但劉回應指不認識次被告,又指「個個外國人(個樣)都是一樣的」。

案件編號:DCCC 17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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